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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

背景概况

  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以下简称“前南法庭”)设在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附属机构之一。1993年,联合国安理会审议和通过了第808号决议,表示深信在前南斯拉夫的特殊情况下,成立一个国际法庭,制止严重的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对犯有这种罪行的人绳之以法,有助于恢复与维持和平。同年5月25日,安理会通过了附有《前南国际法庭规约》的第827号决议,前南法庭成立,专门负责审判自1991年以来在前南联盟境内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律的犯罪嫌疑人。截至2005年6月,前南法庭已由成立之初只有13名工作人员发展成为拥有来自74个国家共1061名工作人员的庞大机构,开创了由国际法庭审理国内战争罪犯的先例。

法庭由下列机构组成

(一)分庭:包括三个审判分庭和一个上诉分庭。审判分庭由九名常设法官和九名审案法官组成,其中任何两名常设法官均不得为来自同一国家的国民。上诉分庭由七名法官组成,同时为前南法庭和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服务。前南法庭目前有14名大法官,分别来自中国、法国、赞比亚、澳大利亚、英国、葡萄牙、马来西亚、埃及、圭亚那、哥伦比亚、摩洛哥、牙买加、美国和意大利等国。这些法官都是由联合国大会根据安理会提名任命的。

(二)检察官:负责调查和起诉应对1991年以来前南斯拉夫境内所犯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者。检察官办公室作为法庭的一个单独机关独立行事;

(三)书记官处:同时为各分庭和检察官服务,负责法庭的行政和服务工作。

  2004年以来,前南法庭的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着安全理事会第1503(2003)号决议规定的《完成工作战略》开展,该战略要求法庭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在2004 年底完成调查,在2008年底完成所有一审工作,于2004年12月31日前结束所有新的调查,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审,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诉。随着对所有剩余目标的调查工作的完成以及最后一批新的起诉书也获得分庭的确认,第一个重要里程碑已经达到。法庭正在按此加快工作步伐,并定期向安全理事会提交报告。截至2007年11月,法庭起诉的161个被告人,11个处于预审阶段,等待开始受审,还有4人在逃。总共27个被告人目前正在受审(最高纪录),还有8个提出上诉,等待审理。其他案件均已完成。但是,由于法庭无法掌握被告可以采取的法律行动或逮捕被起诉者的工作进展,是否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仍无法确定。这方面进程也成为审计委员会的关注重点。

  更多信息请参见英文网站:http://www.icty.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