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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关于塞拉利昂的第1132号决议所设委员会成立于1997年10月8日,负责监督相关制裁措施,并执行安全理事会在该决议第10段规定的任务。 安全理事会后来通过决议,特别是安全理事会第1171(1998)号决议,对制裁制度和委员会的任务作了调整。现行生效的制裁措施汇总如下。
各国对列入禁止旅行名单[超链接]的个人执行禁止旅行措施。这份名单由委员会维持并定期更新。 安全理事会在第1171(1998)号决议中表示愿意在塞拉利昂政府完全恢复对全境的控制后并在所有非政府部队解除武装和复员后立即终止上文所述的措施。 制裁制度先前包括禁止从塞拉利昂进口一切毛坯钻石,但鉴于塞拉利昂政府加大力度,控制和管理其钻石业,确保严密管制钻石开采区,而且政府正式参加了金伯利进程,因此安全理事会决定在钻石制裁于2003年6月4日到期后不予延长(见SC/7778)。 委员会现任主席是黎良明先生阁下(越南),任期到2009年12月31日结束。2009年的两个副主席是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和土耳其。委员会就其活动发表年度报告。委员会制定了工作准则。点击此处查阅关于委员会工作的最新消息。点击此处查阅其他特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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