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是一个独特的国际组织,由192个主权国家组成,代表着世界上几乎每个国家。*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联合国是为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家间的友好关系、促进社会进步、提高生活水平和促进人权。各会员国均受《联合国宪章》各项原则的约束,《联合国宪章》是规定各会员国作为这个国际组织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国际条约。
2000年9月约150个国家总统、总理和其他领导人会聚联合国总部,制订了未来的蓝图。会上产生的“千年宣言”把《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应用到一个新的世界。为了实现理想,各会员国商定了可实现的具体目标,旨在消除饥饿和贫穷、终止冲突、满足非洲的需要、促进民主和法制并保护环境,同时规定要在具体时限内实现这些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