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01年12月10日联合国及其秘书长荣获具有百年历史的诺贝尔和平奖,联合国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安全、发展与人权方面的中心作用再次得到了公认。今天世界上每个国家都参加这个为人类服务的国际机构的活动。不过,尽管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形象不断提高,但是人们对它的工作还有不少疑问和某些误解。以下章节答复有关当今联合国的某些最常见问题,其中有:


     联合国是一个独特的国际组织,由192个主权国家组成,代表着世界上几乎每个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联合国是为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家间的友好关系、促进社会进步、提高生活水平和促进人权。各会员国均受《联合国宪章》各项原则的约束,《联合国宪章》是规定各会员国作为这个国际组织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国际条约。

2000年9月约150个国家总统、总理和其他领导人会聚联合国总部,制订了未来的蓝图。会上产生的“千年宣言”把《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应用到一个新的世界。为了实现理想,各会员国商定了可实现的具体目标,旨在消除饥饿和贫穷、终止冲突、满足非洲的需要、促进民主和法制并保护环境,同时规定要在具体时限内实现这些目标。


* 黑山共和国是联合国最新会员国:
  2003年2月4日,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通过并实行了塞尔维亚和黑山共和国宪法,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正式改国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
  2006年6月3日,黑山共和国议会通过了独立宣言。根据塞尔维亚和黑山宪法宪章第60条规定,塞尔维亚共和国承续塞尔维亚和黑山在联合国、包括联合国系统内所有机构和组织的成员资格。
  黑山共和国由大会2006年6月28日第60/264号决议接纳为联合国第192个会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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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截至2002年6月的资料汇编